男子酒后与大爷比划拳法,不慎扒倒大爷致其倒地,头部受伤,抢救无效后死亡,在外潜逃24年后归案。
2025年5月21日,云南省江城县法院已对该案件作出一审判决,男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。 1999年11月16日21时许,云南江城县,当年26岁的阿明到勐烈镇村里的小卖部买散酒喝。喝完酒后,他走路回家,途中边走边大声吼叫。22时左右,阿明路过孙艺家旁边,66岁的孙艺从厨房出来制止。随后,两人在孙艺家门前比划拳法,肢体接触中阿明扒倒了孙艺,致使其倒地头部受伤,后经救治无效于23日凌晨死亡。 事发后,阿明出逃至勐腊县、老挝躲藏。直到24年后,2023年8月9日,他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。 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阿明作为一名成年男性,酒后与当时已经66岁属于老年人的被害人有肢体接触,应当预见到自己酒后可能无法控制肢体接触的幅度、力度,可能造成当时已属老年人的被害人受到损害的后果,但其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,造成他人死亡,被告人阿明的行为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。在公安机关立案后,被告人阿明为逃避侦查而潜逃,该犯罪行为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。 (文中人物均为化名)
(封面新闻)
来源:广州日报